2015.05.12 「這些都是權利嗎?」北大草根論壇籌備小組

完整標題:這些都是「權利」嗎?從居住權和健康權談起

【重要日程】

4/28(二)  發網宣

5/1(五)  以前完成海報張貼

5/3(日)  回報議題資料

5/6(三)  台北二籌

5/8(五)  手冊送印

5/11(一)  三峽三籌

5/12(二)       論壇

零籌

日期:4/9(四)  

地點:北大三禾手打麵

與會:官曉薇(北大法律系教授、翻牆社指導老師)、賴大琪(北大法律系、翻牆社、司改會志工)、許恩恩(北大社會系、翻牆社、憲動盟秘書)

一籌

時間:4/27(一)18:00

地點:北大社科院六樓小研討室

與會:恩恩、昱中、豐蔚、信宇、鈺旻、少芊、大琪

預計討論:確定分工,趕宣傳,5/12以前的工作計畫和時程表

二籌

時間:5/6(三)19:00

地點:民主平台辦公室(善導寺六號出口,北平東路28號9樓之一)

與會:大琪、恩恩、昱中、怡碧、鈺旻、涂獻之、豐蔚、老余、欣庭

預計討論:現場主持操作

三籌

時間:5/11(一)18:00-19:00

地點:北大社科院六樓小研討室

與會:

預計討論:確定隔天流程

一、議題如何設定

(一)局勢分析

想在三峽北大舉辦論壇,盡量鎖定更多不同的系所,甚至非學生的人參與會比較好。政府體制、選制等問題太枯燥,官曉薇老師長期關心如兩公約、CEDAW等國際人權公約,人權清單也是憲改議題之一,便初步設定大方向為憲法與人權。

為了丟出更具體的主題讓討論可以聚焦,並期望能夠吸引人來參與,我們找了兩公約當中比較常被談論,但並未在憲法明文規定的居住權健康權。首先,選擇居住權是因為三峽在地有麥仔園徵收的議題,加上近幾年迫遷事件頻傳,是大家比較有感的主題。

進一步去想論壇的狀況,覺得單一主題可能會太過著墨於土地相關的個案、法規,所以決定挑兩項權利放在一起談,藉由兩者間的比較或許可以讓討論往上拉到「什麼是人權?哪些需要放入憲法?為什麼需要放入憲法?要如何倡議?」這些問題。

但兩項主題恐怕也會碰到主持引導較困難的問題,如果比較著重在其中一項權利?或是如果討論開展到人權清單上的其他權利?論壇的議程需要再仔細討論。

(二)議題導讀人選和預期談的內容

憲法與人權:官曉薇 (負責:恩恩)

開場導言「權利是什麼」說明憲法當中保障權利的概念。

健康權:林昭吟 (負責:恩恩)

說明健康權的內涵,以及憲法及增修條文中跟健康權有關的規定,說明這些條文入憲的脈絡。

居住權:陳冠瑋(負責:gayo)

以幾個不同型態的迫遷或居住個案為例,說明土地相關制度背後的思維,為何居住權需要入憲。

(三)事前提供的閱讀資料

手冊的內容:

憲法與人權-昭如老師和大琪的文章

居住權-昱中和冠瑋的文章

健康權-嵩立老師健康權的第一章

審議理念-駿杰簡介審議民主的文章

電子檔另外附上:昭吟老師提供的醫療人權文章、嵩立老師的全文、人權保障參考資料。

(四)5/12會議架構

18:00-18:10 報到

18:10-18:30 主持人開場:簡介主辦單位、說明活動進行方式、手勢介紹

18:30-18:50 專家導言1:官曉薇(北大法律系    助理教授)

18:50-19:10 專家導言2:陳冠瑋(華光社區訪調小組)

19:10-19:30 專家導言3:林昭吟(北大社工系 副教授)

19:30-19:40 Q&A

19:40-20:30  第一階段討論:蒐集問題

20:30-21:30 第二階段討論:討論、釐清爭點

21:20-21:45  第三階段討論:收攏意見、確認意見強度

二、參與對象的範圍

翻牆社幹部擔任主持團隊&工作人員

校內學生:瘋北大、各院貼海報、愛無礙社、慕知學堂

龍埔里居民

啡聞咖啡店

三、操作模式

二籌討論簡記:

恩恩:小組會比較容易讓大家充分討論?也可以培力翻牆社幹部帶討論

鈺旻:小組討論也很容易少數人講話

大琪:議題很廣,大場的話,不同意見都可以聽到

信宇:要是只有二、三十人,大場就夠了,但人數更多主持人力也不夠

【決議】

模式一,大場討論

四、分工

【當日工作】

主持:恩恩

白板紀錄:鈺旻

逐字投影/側記:gayo

報到/接待/場控:年佑

【事前工作】

公民憲政草根論壇  活動企劃書.docx

校內宣傳海報:等老余分發給大家

五、論壇辦理時間地點

日期:5/12(二)

時間:18:00-22:00

地點:台北大學三峽校區  商學院 1F09

工作人員集合:17:30 到商109

六、網宣

摘要版:

  還記得去年三一八佔領國會運動喊出「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的訴求嗎?憲政議題好像離我們很遙遠,到底公民參與憲改的可能性在哪裡?這次,我們將主題設定為憲法中的人權,並由攸關人民居住遷徙自由的居住權,以及老年身心照護的健康權為主軸來開啟討論。在如今政府財團浮濫徵收土地造成許多人民財產的損失,以及長照制度遲遲未能建立使得經濟弱勢家庭須負擔龐大的醫療照護費用時,居住權和健康權究竟是不是憲法所明定的基本權?政府在這其中應扮演何種角色?人民可以使用憲法作為保護自己的武器嗎?歡迎大家5/12(二)來商學院 1F09一起參與討論!

完整版:

  還記得去年三一八佔領國會運動喊出「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的訴求嗎?憲政議題好像離我們很遙遠,到底公民參與憲改的可能性在哪裡?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希望在各地舉辦論壇,透過更多人經由審議方式討論不同面向的憲改議題,收攏意見並做成紀錄,由下而上的凝聚關於制度改革的共識。

  這次,我們將主題設定為憲法中的人權,並由居住權與健康權為主軸來開啟討論。

  國發會近日表示明年捷運三鶯線將通車,預計將縮短台北市到三峽、鶯歌地區的通勤時間。這項看起來對臺北大學學生及三峽居民來說有利的政策,事實上是建立在許多農民土地被迫徵收的犧牲之上。這不是三峽唯一有爭議的徵收案,民國89年開始興建三峽校區,原先為校地徵收60公頃,最後總徵收卻高達180公頃,多出來的120公頃成了上千萬的豪宅高樓,居民的安置宅卻還得遙遙等待。炒房,迫遷,這幾年沸沸揚揚的土地與居住議題,照見了相關法規的爭議。如果居住權成為基本人權,事情真的會有所不同嗎?

  相較於尚未被憲法列為基本人權的居住權,健康權的概念在憲法本文和憲法增修條文當中有被間接提及。關於健康,我們直覺想到的是健保和疾病治療行為,但台灣邁向少子化的高齡化社會,高比例的扶養負擔凸顯長期照護的急迫,此時政府有什麼責任因應社會變遷?制度該如何保障人人能平等安然地度過晚年?長期被視為社會負擔而備受忽視與歧視的障礙者與慢性病患,也同樣也是照顧系統不健全的權益受損者,我們又該如何去想像在醫療資源、社會福利與跨國雇傭體系之中,對於身體失能或逐漸「不健康」的人應該提供什麼樣的照顧?

  憲法明定的基本權不只能消極保障權利不受侵害,更有積極要求政府保障、引導政策方向的性質,有哪些權利可以是憲法明定的基本權?人民可以使用憲法作為保護自己的武器嗎?我們希望更多人一起來討論這些問題,歡迎大家踴躍參與這次的憲政草根論壇。 

 報名

。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qJ_2cRW3jPBQuxquOh1Aksim03Agygmkh-M5QHv8ipg/viewform

縮址:http://goo.gl/Iqg4Br

*參考資料(建議事先閱讀)

陳昭如-憲改莫忘權利憲章.doc

醫療人權之發展與權利體系.pdf

北大草根論壇-居住權討論引導資料.doc

一般性意見_for北大草根論壇.docx

北大草根議題資料.docx

17章-適當生活-黃嵩立_一修.docx

人權保障-參考資料.docx

討論《審議式民主》的一些面向(手冊內容).docx

七、預算

講師費 3人x2000元=6000元  

(人民作主基金會)

手冊費 40人x30元=1200元  

(核銷北大學生會  統編:10617383)

海報印刷費 B3全彩20張 20x14=280元 

(核銷北大學生會  統編:10617383)

共計7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