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準備中,致詞略。)
謝謝(中文)。
非常感謝各位的參與,我也非常榮幸可以來到現場,主辦單位熱情接待讓我印象非常深刻,我覺得這次旅程非常有趣,再次謝謝各位來到現場,今天要跟各位談的是言論自由跟極端主義,因為今天是國際人權日,今天剛開始主題可能不會講那麼深。
提到人權時會提到尊嚴,歐巴馬總統提出一個新概念行政命令有關反歧視以及交通安全甚至是公共衛生等等,很注重尊嚴,權利基礎無論宗教或隱私權或言論自由,其實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每個人他都應該有尊嚴的活著,尊嚴應該獲得尊重。
如果談到尊嚴的法源,大概有三點:
(1) 言論自由,本身包含很多權利,另外就是(2)法治 (rule of law),要遵循法律,一般人也能夠在法制當中受到法律保護,在美國有位歌手bob dylan唱道:即便是美國總統,也必須赤裸裸站在法律前面(But even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Sometimes must have to stand naked),這是他比較抽象的歌詞,在美國即便是總統也是平等的受到法治規範,每個人都獲得法律保障,每個人也必須遵從法律,不是有些人在法治以外,這對人性尊嚴是一種污辱。(3) 第三點是正當程序 (due process/procedural safeguards),之前在大學時,聽到最高法院 Frankfurter 大法官講到,歷史上英美法要保障自由,很多時候首要的是確保程序正義,年輕時聽到覺得論述不正確且無聊,當時心想:「法律的或自由的歷史絕對不是為了確保程序正當!」但年復一年觀察自由,觀察美國國內、台灣、加拿大、德國、巴西、俄羅斯,這論點越來越清晰,我們社會如果每個人要有自由,確保了程序正當,每人都可以獲得保護,很多時候如果遇到危機是因為沒有好的程序,沒有律師莫名其妙就可以被關起來,沒辦法接受正當的法律程序,所以當我年輕時聽到Frankfurter 大法官,我不相信這個論點,但我現在必須跟他道歉,我年輕時不懂事。
提到選擇的自由時,我會提出一些問題,有些教簡單原則,可以去探討,言論自由有四大價值,第一個是人性尊嚴,一個人如果有話要說,比如他認為我們的領導人犯了錯,會影響人民尊嚴或社會繁榮,每個人都有權利去說出他們的心聲,我曾經為美國政府服務過,法律允許他們可以說出心聲,第二點是個人自治,如果人民多少有自主權,他們如果能好好規範自己、管理自己,即便政府不想聽他們講的話,他們還是有言論自由,第三是事實辯證,無論科學、法律、政治,我們會有同意或不同意的論點,但辯證過程可以找到真相,就像實驗需要正反兩方辯證過程才能找到真相,再來是每個人過程的自主性,每個人可以只要不在傷害別人前提之下做他們想做的事情,比如每個人對科學、政治、宗教、穿衣品味,自主性讓他們可以說出想說的話、做想做的事。我今天也會提出一些言論自由的質疑,今天大家離開時如果只記得一點,最重要的就是人性尊嚴或法律程序和言論自由的四大價值。
我這篇演講有五點主張,極端主義主要是社會或社會網路的影響,而不是貧窮或心理疾病,世界上觀察到的極端主義大部分不是因為這些人經濟不好或本身有憂鬱症或恐慌症或性格不好,很多時候是社會影響或社會網路造成。極端主義、極端分子是貧窮造成的說法並不是事實。很多時候他們經濟狀況良好,可能因為沉溺於自己觀點才會造成極端主義,再來就是殘缺的認識論(crippled epistemology),這個詞本身不是很好理解,所謂殘缺認識論是指你所接受到的資訊在腦袋裡絕對充分,但這些資訊讓你有極端的、偏頗的觀點,第三點是資訊的影響,有時候極端分子是受到資訊影響,像社群軟體臉書推特,第四點是聲譽 (reputation)的影響,很多人在意在別人眼中是什麼樣子,走向極端是因為太在意別人看法,第五點是言論自由,他是很好的解方但可能會造成更多極端主義。
來談談言論自由為什麼是問題?分享一些事實、事證,而不是談法律體系有什麼解決方法。我要提出一些問題,想解決、找出實際證據並不容易,我想在我們言論自由很活絡的體系裡,其實是好的方向,雖然有些危機,但我們願意去面對危機。這是背景資料,這是背景線條長度實驗,可以把左邊兩條線跟右邊差不多的線,全世界有一系列相關研究,在各個不同文化可以做這個研究,在房間裡任務很簡單,找出左邊跟右邊哪兩條長度一樣,房間裡五六個人一起,每個人之前回答時可能都有犯錯,每個人都說最左邊跟c一樣長,這是現場照片,他看著這些線,想說發生什麼事情,因為左右邊兩位都犯了錯誤,提供錯的答案,中間這個我們實驗結果是無論在哪個國家,他都會公開出來講說他同意其他人看法,即便很明顯他知道其他人說了錯的答案。無論美國、德國也許在台灣或英法墨西哥,中間這個人在這一系列嘗試他都會同意全場人的答案,即便你看他的眼睛他可能覺得其他人是錯的。
為什麼?當五個人都提出錯誤答案時,身為一個人會想是不是我犯錯,其他五六個人都說這個線跟c一樣長,會覺得是不是我犯錯,這是很重要原因,為何有些人願意去跟隨其他人觀點,無論多數或一直性意見時,會覺得大家觀點才是對的,願意服從或跟隨他們的觀點;第二點像中間這個受訪者,他說他知道他們犯錯,但不想獨立出來像個笨蛋,所以就同意他們的答案,在群體裏面我們雖然知道自己是對的,但不想獨立出來或在同儕裡像笨蛋,這是名譽的原因。
在美國有做過冒險(risk taking)的研究。一個人是在只有自己時、還是是在群體裡比較願意冒險?例如:投資冒險賺更多錢,如果要結婚不確定是否要跟那個人結婚,或者你是戰俘想越獄,你願意冒這個險嗎?要有多大成果才願意冒險,如果有工作機會在另一個城市,會冒險嗎?在美國實驗結果,美國人在群體裏面更容易冒險,個人比較謹慎,一旦人在群體裡,更容易冒險,這跟我們預設不一樣,我們應該更偏中間值,在社會科學裡看到人類在群體時比較容易冒險,但在實驗結束後又到台灣做了同樣實驗,1970末期做的實驗,結果完全相反,我們在群體裡變得更謹慎,美國人在群體裡更容易冒險,台灣人在群體裡更謹慎,這是完全不同的研究解果,是因為文化嗎?帶來不同影響?在群體裡想避開風險,這是有趣的假設但我不同意,在美國做實驗時群體裡討論問題,之前這些人本來就比較有冒險精神,討論後更願意去冒險,在台灣本來受訪者就比較不喜歡冒險,跟同樣觀點的人討論後變得更謹慎,發生一樣的事情,在群體裡極化,在群體裡開始討論會更偏向極端,在群體裡會有極化的現象,並不是因為美國和台灣文化有太多不同,而是群體傾向不一樣,在討論之後會走向什麼方向、做出什麼選擇?這是言論自由的缺點嗎?因為當觀點相似的人再一起,他們會變得更極端。
接下來要講的是政治實驗,實驗當中牽涉到兩個嘗試,第一個是Colorado的Boulder民主黨為主,一個Colorado Springs共和黨為主,他們是中間偏右,分組別一組六個人,找了一組人問氣候變遷跟同性婚姻看法,先個別問了個人意見,其實我們是因為在群組討論之前先討論他們原本的想法,一旦進去群組討論之後會有什麼影響?加入之後有什麼改變?b本來都是中間偏左,在這城市認為氣候變遷不是那麼嚴重,假如為了處理氣候變遷則要支付高昂成本,故不應該處理這問題,有些人認為他雖然比較保守但仍支持同性婚姻,也就是說b裡面參加實驗時變得更團結,意見變得更極端,討論後越來越偏左。s剛好相反,討論後變得越來越右,其實討論前雖然意見跟b不太一樣,但討論之後兩個城市好像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一樣。
其實感覺上他們就是居住到不同市鎮,網路上也有這種現象,不知道大家是否贊同我的看法,但Colorado的兩個城市實是具體而微的讓我們能指出現在每天在網路上或政治圈裡面的現象,為什麼會這樣?我看過實驗的錄影帶,我是親眼看到這個過程,到底發生什麼變化?假如我們是私底下發表個人意見,立場通常比較溫和,以台灣而言,也進行同樣實驗,因為台灣有儒家思想,往往台灣民眾比較溫和,除非特殊情況才會極端。但美國有比較多極端情況,可是人無論來自什麼文化背景,其實每個人都是偏向溫和的,假如有一群人大家都同意你一開始想法跟看法,這時就會越來越極端,因為我們會有個傾向,個人想法假如跟其他人看法是一樣的,假如有五個人說我政治立場是什麼,因為五個人都講一樣的話,問你的想法呢?這時你往往也會跟他們一樣,比如b本來認為氣候變遷很嚴重,當其他人都說很嚴重時這時他的立場會獲得強化,假如一個團體當中原本大家就有傾向對某些問題有個既定看法,這時他們會聽到他們想聽的東西。
例如:法國實驗「信不信任美國?」他們會說不信任,但私底下他們沒有那麼不信任美國,因為當時在法國進行實驗時舉出的例子其實都是美國不值得信任的例子,因為講了這些例子,參加實驗的成員他們原本就認為美國不太值得信任,特別是經過其他參加實驗的人都表達同樣想法時,他們的立場就獲得強化了,假如一開始就有既定立場,我們會聽到我們想聽的事情,無論b或s參加實驗的人都很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中偏右的人會說假如他贊同同性婚姻,他知道別人會反對他的想法,比如在美國要跟重要的人開會,這時你往往就會說總統先生我同意你的看法,可是假如在開會時有人敢大聲說總統先生其實還有另外一派看法,這樣反而比較好,在進行實驗時假如現場有反對的人,他們往往不敢講話,越不敢講話這團體就會變得更極端,接下來是跟法律有關。
因為有些法律體系中有陪審團,對於被告,他們會判賠所謂懲罰性賠償,舉兩個例子,老年人使用的運動器材因為器材有問題所以老年人跌倒受傷,感覺上很過分,你會想要懲罰生產運動器材的公司,有另外一家公司團體是治療禿頭的,那假如你用他們的產品發現效果不好,沒那麼嚴重,一般人認為第二個情況沒那麼嚴重,陪審團如果認為被告很過分,往往在聽過雙方言詞辯論後,就會覺得被告越來越過分,換句話說如果0-8分,他們是6分,陪審團聽過言詞辯論立場會更加堅定從6變7,可是一開始在出庭之前假如他們的分數個別是兩分,也就是願意寬恕被告,經過陪審團開會之後會變成1或0分,進入想法類似團體之後會越來越極端,換句話說,我們懲罰性賠償金額就很高,個別認為公司應該賠償十萬美金,進入陪審團應該賠償一百萬美金,法官部分觀察到什麼?
美國地方法院三個法官合議庭,很可能三個都是布希總統所任命的共和黨法官,或三個都是歐巴馬任命的民主黨法官,也有可能兩個布希任命一個歐巴馬任命或反過來,就是這幾種可能性,三共、三民、兩共一民、兩民一共,種族歧視、環保、性別有關的案件,共和黨法官如果三個都是,做出來的判決就非常保守,三個都民主黨,立場就是中間偏左,想要跟法官申訴遭受性別歧視但面對共和黨法官你就要自求多福,要抱怨政府沒做好環保工作面對三個民主黨,你勝訴機率就會很高,所以,我們觀察到這些由總統任命的法官,到底是哪個政黨任命,是很好的指標,在爭議性指標中會有什麼樣的判決,往往要看到底三個法官中佔多數的兩個法官是來自哪個政黨。這是經人發現,不是看個別法官政治立場,而是占多數法官來自哪個政黨,假如是共和黨三個,假如都是民主黨,那合議庭三個都是民主黨,既然是法官不應該出現極端判決,但已經看過幾千個案例,所以我們有很大的樣本,結果發現雖然都是學法的人,可是他們不會意識到集體意識的影響。
接下來要說明什麼是殘缺的認識論,我們都知道恐怖分子不是因為教育程度低落,往往會受到新聞事件影響,比如加州最近出現槍擊案,新聞報導中提到兇手在網路上接觸到極端主義,所以受網路影響,他們也變成恐怖分子,有些人會提出陰謀論,認為會成為恐怖分子是有原因的,同情或支持,其實這些人沒有任何精神疾病,可能有很高的教育水準和經濟條件,但會受到網路意見影響,這是在之前柯羅拉多州實驗,想法意見相似的人聚集在一起會變得越來越極端,假如想像兩組人有一組支持死刑,一組不贊成,給他們看一些文章,分別討論死刑的好處跟壞處,看過這些文章會改變嗎?在場有些人可能支持同性婚姻或反對,假如給你看的文章都跟原來一樣,一般來講假如給他們看想法類似文章,想法就會獲得進一步強化,你本來就支持死刑或贊成同性婚姻,看完相關文章也許本身文章持平,可是你的立場還是會獲得強化,即便我給你看平衡報導,你看到的還是只有那些支持原先立場的論點,吸收資訊時是偏頗的,只相信你想願意的事情。拍攝第三部星際大戰前,也許你們不知道對你們比較抱歉,其中有個編劇在拍攝第三部開會時,有個編劇是某某應該死,某某說不該死,某某說另一個才該死,導演說不該死,另一個編劇又說該死,一個電影故事裡假如有很心愛的腳色死亡會更被這部作品吸引,但導演不認同這個想法,也不相信這是對的,這個例子可以看出他是很理性的人。
適得其反,很多時候我們的觀點被修正後會更相信錯誤觀點。比如美國有這些修正,認為伊拉克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很多人相信伊拉克有這些武器,但一旦說我們沒找到,給他們看這些文件,他們還是相信伊拉克有。或是歐巴馬健保有死亡項目,他們認為還是有,即使提出證據還是會加深錯誤觀念,因為他們會覺得,如果當我們觀點被改正會感到憤怒,更加深我們對自己觀點相信的程度。跟極端主義的連結就很簡單,群體的極化,資訊平衡呈現的話連結好像不那麼直接,但當我們很相信一件事情,即便看了兩方看法,還是會加深既有想法,這是not good的現象(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al-sham粉絲頁),這個臉書粉絲頁是言論自由的表現,但不是很好,這是危險的粉絲頁。
談談憲法部分,美國所謂明顯而立即危險原則,如果發覺這個言論會導致急迫且立即的危機時,才可以去壓制這方面言論,這個測試在美國甚至全世界都是比較新的觀點,首先在憲法裡有保障言論自由的原則,從十七十八世紀就開始,到十九世紀才提出迫切危機的測試,甚至成為法律一部分,有些人相信他們因為輸了這方面的辯論,當初提出迫切危機測試時被否決,他們認為那時候有很多人支持不同測試,例如言論傾向會不會帶來壞的結果,例如這個會帶來壞傾向,但不知道會部會帶來迫切危機。
另一個叫做期望值測試,影響多大?如果很大的話不需要等到迫切危機就可以壓制,兩個指標,一個是迫切危機,一個是期望值,一個是很快很明顯會發生,如果一兩個月內沒有就不算很快,為什麼提出這個測試?聽到危險言論時可以瞭解這個原則,需要更多言論而非強加沉默,雖然美國覺得言論自由,但發現言論帶來的危險時就需要更多言論、更多意見來治癒,這是人類的一大成就。要求要有迫切危機這方面的指標,也希望各位可以記得,在看一下這個(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al-sham粉絲頁)這不是迫切危機,就可以在臉書上面嗎?在言論自由體系中要如何做出修正?
這是另一個我提出的名詞,出乎意料地確認surprising validators,如果一個酗酒的人跑來找你說他要戒酒,或轉換立場的人,有人本來是極端分子覺得原本犯錯,這些人就比較有說服力。很多時候不是他們說話的內容是什麼,而是說話的人是什麼,需要這些人的論點來讓論點變得更有說服力。比如有些人就是反對某個議題,這樣說服力不夠,如果今天有個人原本支持這個議題,如今卻說我反對這個議題,反而更有說服力。當提到迫切危機指標,這是好的測試嗎?他只是一個工具,對危險言論時必須提出更多言論,當下可能工具並不充分來讓我們去避開這些危險。
在言論自由文化或言論自由法律裡是兩個不同觀點,serendipity vs. control,台北裡面可以觀察到一個街區走到另一個街區會有不同景觀,每個街區不同景觀,這是很機緣性的現象,有時候你覺得轉彎但看到預期不同的景色。我讀過珍雅各的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偉大城市裡面偉大的是人的成就、店面店家,不是規劃性的,而是每個轉角都有機緣性經驗,這就是偉大城市。回頭看所謂民主體制裡的設計性的機緣或設計性的控制,比如提到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時,就是行使自由的權利,但要控制我們該說什麼,必須或可以上網控制你接觸到什麼訊息,你可以接受到的資訊都是你同意的觀點,或你想要看見的文化面,你可以控制網路上的經驗,可以控制通訊世界和關係,這是你的權力,如果你了解到極化危險的話,會不會是因為這些控制其實滿危險的,所有獨裁都希望控制,希特勒控制言論,在希特勒體系沒有機緣或偶發性的事情,但我們自己對自己的控制,在b跟s都會出現。
這是迴音室(echo chamber)的現象,推特上也有迴音室現象,美國是這樣不知道台灣是不是,在政治議題裡他們會關在迴音室裡,只會轉發認同的觀點,槍擊案本身不是政治議題但可能會變成政治議題,要不要管制槍械?社群媒體裡轉貼都是相同的聲音,推特上政治溝通會看到轉推到最後會造成這種政黨區隔性,畢竟他們在推特上接受的資訊是自己選擇的,可以看到柯的現象在推特上發生,臉書上有個新的動態消息演算法,會移除一些你不認同的新聞,讓你接觸到比較多你喜歡的議題或新聞,發覺他真的有移除掉一些硬新聞、政經新聞,臉書意識到你的政治傾向是偏左偏右,他會幫你過濾掉一些你不喜歡的新聞。個人選擇行為也會影響,可以看到臉書上也有這方面的群體極化,因為動態消息演算法會推動這種選擇性跟極化,2011年研究看到意識形態的區隔在線上的新聞並不是那麼嚴重,比離線高一點,但不是那麼嚴重,可以看到現在越來越有這種極化現象,我想要先提出我的結論。謝謝各位耐心聆聽。
我們了解極端主義來自偏頗吸收,很多時候即便吸收到完整觀點還是會偏頗,群體極化也是重要觀念,講到民主共和是好事,如果在溝通群體裡我們是非常極端的大家觀念都一樣這就很有問題,ddr或rrd,不同觀點有在溝通,但這兩者只是一群人觀點一起取暖就會變得更極端,這是我希望可以朝這方面發展,很多時候在社群媒體上有假設,即使缺乏資訊也可以知道會走向什麼傾向。
這張圖是兩個動物,說著「我是對的」、「你說謊」,但我不想把人比喻成動物,這是非常有價值的事情,把一個人跟其他跟他想法行動模式不同的人擺在一起,機遇性或偉大城市要把不同的人擺在一起,這樣的溝通方式一直以來都是進步動力,特別是在當今這也是進步的主要動力。沒有國家或人不需要跟別人借用這種特別的作法或概念,本質上認為比不上別人時,須要多學習他方知事,所以在2015年年底,我們不但要去了解到要保護言論自由,也要了解言論自由系統架構是什麼,要有多元經驗文化,這在我們生活本質當中才能保有。
主持人:這裡是三位哈佛大學畢業生。(下略)
David S. Law發言
榮幸在台灣,我會用英文發言,2010年我在台大擔任客座教授,很喜歡台灣,迫不及待回來希望能讓Sunstein很快來到台灣。我以前在讀書就拜讀過s的大作,書當中提到社會影響對個人行為,這些社會對個人的影響對民主會產生什麼樣的衝擊,Sunstein教授介紹的主題,有些是跟台灣有關的,有些是跟台大中研院這些學術機構有關。假設某些情況當中跟其他人討論的結果讓我們變得更極端,這值得我們關心嗎?就像Sunstein教授舉的例子,最近在加州出現的大規模槍擊案,這對夫妻殺死了很多人,顯然已經極端化了,是因為參與某些團體?每個人都有極端政治立場所以越來越狂熱分子?針對這樣的例子是否代表有多極端化情形?這個問題可以凸顯言論自由重要性,這是讓人可以開誠布公暢談想法,以便找到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共同點,這是我們熟悉的政治理論。假如無法說服彼此,無法取得共識,如果太過極端就不該讓他講話,比如現在共和黨的候選人川普,他說回教徒不能進入美國,應該叫他閉嘴,因為讓他繼續講下去會有更多麻煩。新加坡、馬來西亞都同意川普的看法,他們不認為要有言論自由,因為他們憲法原則跟西方國家不同,亞洲憲法其實強調的是社會的和諧,因為強調社會和諧,所以沒那麼重視個人自由,這比較符合亞洲跟儒家文化觀點,例如星馬覺得有選舉就是民主,不需要強烈抨擊政府,這樣只會讓民眾對政府更加不滿,即便是私人公寓大樓,每層樓還是會限制只能住多少人,這麼做是因為要促進社會和諧,群體極端化是他們沒有辦法接受的,許多國家的憲法強調的是社會和諧而非個人自由,我們不需要真正的去接受亞洲憲法的原則。今天聽到Sunstein教授的實驗,台灣跟新加坡不一樣,台灣有很好的民主發展但也面臨很多挑戰,可能挑戰比美國嚴重,因為台灣的政治立場非常兩極化,其實台灣跟美國一樣有不同政黨,每次選舉時大家都是針鋒相對,這種群極端化可能以美國更嚴重。如果提到台灣都很熱情好客,我去過國家不多但回到台灣都覺得大家都很有禮貌,我覺得是最有禮貌的國家,相信各位在座都很有禮貌,但提到政治時有大規模示威抗議,台灣有很多自由,你要選擇跟誰當朋友、選哪家銀行都有很大自由。可是在這種情況下台灣民主發展並不見得是非常完美的民主政治,因為可能變成數人頭式的民主,主要有選舉就算民主,這難道就是民主嗎?也可能只是民粹式民主,無法做出好的決定,無法有效捍衛人權,例如納粹也是獲得民眾支持,但我們都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所以所謂民主不是數人頭而已,民主還意味著我們必須透過辯論來說服彼此,Sunstein教授已經告訴我們,要發展這樣民主政治是很困難的,美國跟台灣如何透過民主有好的決策品質,這是很大挑戰。一位有名的政治學家夢想是讓每個人都可以跟立場不同的人有機會交換意見,這是自由派民主思想,要實踐這樣的理想必須跟不同立場的人交換意見,J.S. Mill的看法要跟不同意見的人交換意見,否則會變個更極端化,要進行這樣的對話是需要努力的,雖然有這樣的可能性存在,但我們要設計好的制度和程序能夠促進這樣的溝通,唯有這樣的溝通才能獲得更多資訊。像中研院跟台大就有很大的責任促成這樣的對話,這對台灣的民主發展至關重要,Sunstein教授的演講,提醒我們為什麼要跟其他人互動,不能互相區隔,必須跟不熟悉的、和我們意見不同的人交換意見。這也許並不容易做,但一定要這樣做,所以中研院跟台大其實擁有最好的條件,我們給這個教授終身任期就是希望他們不要不敢講話,我們要避免群體極端化,要進行更多對話來跟意見不同的人進行討論,如何說服對方?有教授跟我說首先一定要有高品質的資訊,第二對方要能夠相信你不會欺騙他們,所以有終身任期的學者就最適合這個角色,花一輩子收集事實做研究發展理論是別人沒有的東西,而且我們稱為一個學者,因為終身任期保障,不需要講別人想聽的話、不需要刻意欺騙對方,在這種完美學術機構就可以處理,謝謝。
黃昭元發言
謝謝林教授,先跟各位致意,很榮幸今天有機會聆聽演講,聽過您的一席談話,讓我聯想到1994年12月幾乎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你也曾經在哈佛大學發表演講,那時候我只是學生,今天我感到很榮幸,能夠擔任你演講的與談。我的理論比較不成熟,但我想我不用繼續說有多景仰和崇拜,我們大家都知道你是一個非常偉大的學者,剛剛主持人介紹我們是hhh,李教授自己是康乃爾大學,其他都是哈佛,其實我要講的跟大家直覺想法不太一樣,我們不希望這個講堂變成一言堂,我要先講你談到的極端主義,我並不認為我們可以去區分什麼是好的極端主義,什麼是壞的極端主義,或者哪一者有正當性,有些極端想法也許是好的,可是我不知道s教授是否有些判斷的標準,什麼有正當性、什麼沒有?如果出現一言堂情形,可能我們原本的想法就會被強化,讓我們的立場變的偏頗,我同意這個看法,假如一個團體越來越極端,他們沒辦法提出不同意見跟想法,您也提到有很多所謂陰謀論在歷史當中出現過,陰謀論跟極端主義之間也有一些關係,很多時候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判斷,道德觀不同,什麼叫做極端立場,想法也會不一樣,有些人當初在19世紀想廢奴隸至,提出來的人可能會被認為是極端言論,曼德拉在90年之前在南非,想要廢除種族隔離也被視為是極端立場,有很多極端分子也許很糟糕,我剛提到的廢除奴隸制度和種族隔離制度,可能是好的,那怎麼區分好壞?在我看法本身沒有好壞差別,主要是看社會的價值,我們必須看當時的社會情況,比如我在這裡要提到之前您的著作像共和.com感覺有點悲觀,對社群媒體和網路本身有比較悲觀看法,像剛剛提出的實驗例子,在科羅拉多州,對於審議的團體討論過程看法本身比較質疑,會造成群體極化現象,甚至造成不正當的極端主義,但有個很關鍵的元素,特別是群體極化的因素,就是分隔、區隔,比如這個群體由同樣的資訊,但他們被區隔出來,在自己群組裡面是互相討論,就會越來越極端,這是我們剛剛s教授分享的案例,所以很多時候我們需要仰賴資訊,這些資訊一開始接觸到式偏頗十,在群體裡又造就更多偏頗,甚至大家達到一致意見,但整個社會裡會不會有更多極化的現象?這麼大的群組,我想分享的次在網路ˋ帶有很多鄉民,包括我自己每天都花很多時間在網路上,但不確定整體的大部分人接觸的訊息是否被限制住?或讓他們思想更狹隘?如果以現在世代跟大眾媒體傳播年代比較,在網路世代我們的鄉民接受到尋席有更多資訊,從不同來源去接受不同訊息,比如跟三十年前比起來,現在有更多多元資訊,極端想法容易被暴露出來,甚至馬上被弭平,在公開被質疑,所以網路其實是開放論壇,讓我們在聽到一些極端分子或團體提出觀點時可以做出回應,在另外s教授投影片裡總結時提到有些研究顯示出來他會讓我們有更多意識形態上的互動跟整合,但我不確定根據我自己經驗,我們發覺在網路上有更多新觀點、更多事實,即便在群體極化過程中比較無能為力,還是可以盡一份力讓訊息更順暢傳遞,造就一個正面能量,讓我們可以去減緩或減少群體極化的現象,這是我的二點,因為時間關係,要談談最後一點。
即便剛剛s教授提到今天比較是實驗性質、分享案例,在場很多讀法律或律師,我們該怎麼做?實務上的問題,你覺得我們看到的現象,政府該怎麼做?決策者或政府,需要做出平衡,不希望極端現象發生,就個人層面上這些群體在一起更極端,深為決策者要怎麼處理這個情況,有什麼比較有用或讓我們借鑑的實驗研究成果,比如希望政府跟我們的人民一起讓真相公諸於世來破解陰謀論嗎?再次很榮幸參與這次討論。
謝謝兩位與談人分享他們的想法也刺激我們讓我們有更進一步想法,剛談到學術面,言論自由體系裏面如果有一群人想要解決某種問題,其中一個人提出答案,其他人都說沒錯,這樣我們就不會有極化問題,比如說你們在玩填字遊戲時,如果全組的人在一起試著要填跟台灣歷史或亞洲歷史相關的文字遊戲,他們會分工合作,合作得非常好,在學術界或政府裡這種運作非常好,過程順暢時並不會走向比較極端想法,會願意找出真相,例如他們在玩填字遊戲,一個提出答案另一個說沒錯是這樣,會討論和找出答案,會越來越走向中間道路,比如食安跟安全,大家一起合作交換意見,本來以為走向極端道路但最後走向比較中庸道路,學術跟政府都是這樣,所以民主價值就是互相聆聽和接收到不同訊息。
第二個問題,我回應順序可能不太一樣,網路上雖然有不同訊息和知識,跟ˇ過往相比這是網路非常重要的功能,重點是說兩點都可以是真的,第一點他們之間不牴觸,會造成不正當的極端主義,另外網路對任何社會要學習各方新知時網路非常有用,並不是批評網路或是不平衡,但這是事實,他會導致極端主義,他也是很好的學習工具,比如汽車,我們都想學開車但也知道車禍會死掉,網路又不好的缺點,極端主義當然也可以是好的,廢奴當年也是極端份子,也是因為群體極化才願意做這些事情,比如種族隔離制度也是極端分子去達到,所以需要更多獨立於社會科學研究的道德判斷來了解這些極端主義是否正當,這是全新的研究,當極端主義目標是要殺人,過程可能就犯了一些什麼錯誤,比如說像政治極端主義,平和主義跟恐怖主義,這是最入門的指標,道德指標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該怎麼辦?一個政府大力支持言論自由的話,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可以存活下來,很多時候言論自由好像想到什麼說什麼,那只是表象,必須了解言論自由可能帶來不好的影響,但是一旦我們了解整個程序有言論自由就可以存活過,什麼叫做危險言論?IS粉絲團有點像陰謀團體,ISIL或恐攻,他們在招募恐怖分子,不會帶來迫切危機,可以問這些事情像陰謀一樣是否該被管制?要怎麼建構一個比如法院體系或如何應對,政府裡面只能有個原則是言論自由,讓他們說想說的事情。
問:對於希特勒自傳即將再度推出出版,你有什麼看法?這是言論自由還是該被壓抑?
答:不確定提到的是什麼?
慕尼黑要重新出版《我的奮鬥》,有很多註腳,這是言論自由?
答:我不方便說德國要怎麼做,相信這本書在自由社會裡應該是允許的,在美國可以買到,這是很好的,不應該壓抑這方面言論,更多的言論,而非強加的沉默,如果禁止人民買這本書就侵犯了自由。
問2:我之前是律師,現在在銀行業服務,我知道你是非常知名學者跟教育家,你做了很多社會科學研究,這跟過去法學有關研究或台灣法學教育比起來是很不同的,在美國甚至有人認為這個作法是法律太少社科太多,在台灣剛好相反,想問你的事假如我們進行跨國比較,在進行法學研究時,到底社會科學相關研究該站多大比重?
答:在場有很多法學院學生?法學院教授責任是教育,牽涉言論自由一定要讓學生了解相關法律,對於老師而言如果不講法只講社科理論是不隊的,但我們假如談銀行法、勞動法或反托拉斯法甚至環保法,我們千望不能忘了,不同法律主張會有不同結果,例如銀行要規定資本適足率,才能降低風險,但這樣會不會反而傷害消費者權益,在制定銀行法時要結合非法律的工具,也就是社科相關研究,我認為在過去四五十年我們很大的成就是進行法學研究時有考慮到對人的影響,這是很大的突破,過去我在法學院念書時有老師教我們契約法時會打很多比方,他會帶領我們思考如果這種情況怎麼辦、這種情況怎麼辦,到頭來我不但ˋ學到契約法同時因為老師帶領我們思考不同做法對人造成的影響,所以我們認為法學教育有進步空間。
問3:很榮幸聆聽你的演講,我沒有法學背景,我是跟你同一所大學畢業,我認為自己是知識分子,到底臉書或其他社群沒裡如何以演算法對抗極端主義?
答:要讓他們成為解藥良方非常困難,你只能期待他們不要產生問題的來源,到底怎麼做?言論自由時代這些社群媒體扮演什麼角色?假如你對社會的看法跟其他人很不一樣,你怎麼知道正確與否?推特當中的推文都很短,但可以幫你做檢驗,假如你要讓推特臉書去採取跟現在不同做法,這不見得是好的,但我們應該去看看這些恐怖分子如何利用社群媒體,因為他們利用社群媒體做宣傳、鼓動,我們不能夠說讓政府告訴民間機構怎麼做,以google來講不但讓你看到你自己進行了什麼樣的搜尋,根據你搜尋可能喜歡什麼,所以會讓你看到你過去沒想到的事情,也就是演講當中提到的偶遇,是你原先不想看到的,這很有幫助。
問4:剛才您警告說在集會結社自由宗教自由這部分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能選擇加入的群體,但如此以來就會出現回音室效應,你會跟意見主張相近的人在一起,出現群體極端化,怎麼樣一方面保障極端自由又防範群體極端化?
答:研究中的確保障宗教和結社自由有可能造成群體極端,因為他們接觸都是類似的人,這張投影片當中JS Mill一直提醒我們如何防範,比如制度設計當中為了保障人民的集會結社自由,無論城市裡、學校裡、網路上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我們都知道在買東西時無論雜貨店或餐廳,裡面都有固定的結構,設計方式會影響你的消費行為,所以提到的學校也好,社會也好,結構設計很重要,例如宗教自由、結社自由,到底制度該做什麼設計才能讓我們在加入某個宗教團體時也能接受到不同想法,而不是加入之後想法跟加入之前想法都是一樣的,假如加入一個團體經過一段時間,這就是我的體驗,可是在體驗中沒辦法接觸到太多不同想法跟看法,這就會有問題,有很多小說提到假如有些人觀念是比較狹隘的,其實就跟眼睛瞎的人沒什麼差別,我們不希望有任何人明明看的到,想法跟觀念卻狹隘到跟瞎子一樣,應該有接觸不同意見的機會。
問5:我是台大和哈佛畢業生,在演講中提到極端主義跟審議思辨,可是我要探討的是制度面,到底應該對法院有更高的期待嗎?提到極端主義時法院有什麼角色?法院要做解讀,但有時極端主義是好的,有些極端主義保障人權,對於主管機關來講,他們可能不會想要極端改變,他們主張循序漸進變化,他們都認為極端主義是不好的,一般來講主管機關比較無法機受極端主義大刀破斧的改革,在你的實證研究中如何探討這種制度面問題?
答:對法院而言他們可能會說如果極端主義能夠保障人權,應該是可以接受的,但我們要很小心,因為所謂人權的定義並不是那麼明確,假如你真的尊重人權,你可能就會提倡所謂的自由市場,或主張保障醫療保健服務、最低工資違反人權,當提到人權要當提到人權要談他的建設性,言論自由原則對有些國家已經是極端想法,像曼德拉他的極端主義,他其實並非象牙塔裏面的人,聽到很多人不同想法,經過奮鬥努力後追求所謂極端主義,所以你還是應該透過很多不同意見的人討論,才能檢驗極端主義對社會好不好,在我的實證研究中,以醫個法庭三個法官都是民主黨沒有共和黨,這就會讓我覺得擔心,雖然像你說的法院是提供法律保護,但我知道很多國家現在所謂法律制度都跟他們的道德觀關係,我在劍橋大學,我一直把劍橋跟牛津大學搞錯,但英國也是保障言論自由所以應該沒關係,加拿大採取一個人權法案當時早上一個專題演講人是一個英國法官,說加拿大作法是不對的,因為他們把所有權力都交給法官,他認為法官應該中立不應該有政治性,他們說專題演講人是柴契爾夫人認命的法官,主要想做的事情是打擊工會,這也反映出他個人的價值觀,所以不管怎麼說我們都希望在司法體制當中可以容納多元的意見,當初我再歐巴馬總統任命擔任資訊跟管制事務局的局長,重點就是我們制定任何規則要容納不同人來發表意見,例如為了確保交通安全應該設法降低車禍造成的死亡率,假如有足夠證據,該做就該做,而非只做一點,就算是比較極端作法也要大力推行,不過一定要在法院或主管機關達成共識前要表達意見。
問6:我跟你是臉書好友,但不是要討論臉書,您提到要保障言論自由,可是您提到即便我們給人看這種平衡報導,他還是有可能只看自己想看的部分,所以會越來越端,好像這不是,這跟自然科學不同,對我而言我必須讓自己了解我怎麼樣叫偏頗,想請教的是,除了繼續做研究之外如何讓每個人知道自己的想法可能是偏頗的,例如研究當中怎麼讓我們懂得設身處地了解別人想法~?
答:假如你看很多政治心理學或行為經濟學的論文,可以看到幾十種或幾百種偏頗的想法,言論自由的想法是比較簡單兩個現象,一個是偏頗吸收,一個是極化,剛剛提問是有關偏頗吸收的問題,我剛剛並沒有好好回答到,他的情況如何?先假設有個議題,例如台灣如何處理、面對奈米科技,這裡大多人都沒有太強烈立場吧?可能很大機會是大家都讀平衡呈現,看平衡報導和研究,做出決策應該會合哩,如果有人討厭奈米科技有人擁護,極型就是這個樣子,所以要看我們在什麼環境,因為言論自由,這些議題有強烈立場比例若比較小,例如同性婚姻,如果極端立場人不多,台灣裡面有平衡呈現文獻之外大家還可以去學習,文獻本身跟我們討論的內容裡面比較單純,言論自由系統中,如果有很好的體制,很多時候達成的決策都不會太錯誤
問:我是中研院的,剛剛談到體制設計或架構,但我覺得很多時候社群媒體並非這樣去追尋,搜尋引擎也並非這樣,自由言論可以做想做的事情,但因為演算法,搜尋出來的東西就不提供我這些資訊,想要多點回應
答:搜尋引擎能否讓我們看到自己想看的是?這並非不合理,你若對個運動有興趣,台灣人可能比較熱愛棒球,就承認吧,你熱愛棒球,搜尋引擎就會有棒球資訊,這是有好處的,他會吸引你,你在台北可以看到如果搜尋餐廳他不會給你巴黎的餐廳,這是搜尋引擎本身的目的,每個體系都不一樣,法律體系或政府官方管制部門,但是搜尋引擎他有本身的目的,如果有成功商業模式,如果幫你搜尋新知識,比如很好的日報每天提供讀者一些新觀念新看法新資訊,讀報的人本來知道這方面資訊,但因為看報他接觸到新知識,這才是不同體系不同的做法。
廖元豪問:我來自政治大學,跟隨您的研究腳步有二十年了,您總是強調多元,多元當然很好可有更多對話,但多元化有時也會因此很多人不願意做交流,什麼樣的情況會造成極化?不對話就會極化,我們需要什麼樣的環境、多元化的環境?有位教授算是多元的人說出來的話會獲得回響,也很高興有人幫他把話講出來,這算是多元化的一部分嗎?另一位教授是您的同事,他說很多人希望是表面上的多元化,因為多元化只會找到更多相同的人,真正想要的並不是不同觀點,疑問是你想要什麼樣的多元化?
答:這是很好的問題,我反對一言堂或回聲式效應,你要先用認知性的多元型,不同觀點、知識,有個數據剛發表,可能很多人注意到,不同種族的人再一起做投資決策,比同種族更正確,我想在亞洲、西方社會,當有不同人一起做決策會更正確,因為不同種族文化背景會更有壓力,他們多元所以需要讓步跟配合,救護達成更好的討論更好的正確,trump是比較極端的例子,比如相信地球是平的、種族大屠殺沒發生過、女人不該工作、把東西隨手一丟不會落地,有些人相信這些事情,言論自由他們可以說這些話,但談論到飛機上如果些人不相信地心引力,叫他去見飛機那一點幫助都沒有,很多時候我們必須做出決策,無論如何都要做ˋ決策,有些觀點對做出決策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