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民主日 街頭憲政草根論壇

現場錄影: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1XsSxeMf34

國會選制改革: 民主是多元的還是多數的?

主辦單位:公民憲政推動聯盟

2014年318佔領國會改變了台灣社會的政治局面,運動四大訴求的其中一項,即為「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因應當前憲政危機」,當時各公民團體共同於4月6日在立法院外的濟南路和青島東路兩據點,舉辦「公民憲政會議」千人公民論壇,審議「公民憲政會議之目標與功能」。並在4月8日,議場內舉行記者會發表《佔領立院行動對『公民憲政會議』的初步構想、目標與願景》。

隨著410退出議場,各訴求並沒有因為離開立法院而終止,而憲政改革的腳步。2014年11月29日的九合一大選,國民黨敗選,致使兩大黨皆意識到這是人民對於政府體制失去信心的警訊,遂相繼提出2016憲改的呼聲,加速了憲動盟原先所規劃的2018全面憲改的進程與規劃。憲動盟為了因應瞬息萬變的局勢,除了堅持原先的「由下而上」與「全面憲改」的兩大主要訴求之外,更提出「降低門檻」,「兩步到位」這兩個訴求以面對2016就有可能憲改的局勢,同時又可以確保2018可以實現全面憲政改革的目標。

為了擴大草根公民參與憲政改革運動的意識,以及延續這一年來憲改運動的成果和腳步,公民憲政推動聯盟於3月21日下午重返立法院,舉辦大型街頭草根論壇,希望能與當天參與審議的公民,一起探討台灣的選舉制度應該往哪裡走。

舉辦時間:2015年3月21日(六)下午一點至五點半

舉辦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外側濟南路段

審議資料:http://ppt.cc/0qA-

直播網址,請鎖定:

公民攝影守護民主陣線

https://www.youtube.com/user/ShotForDemocracy

主持人:呂家華,黃怡碧,賴又豪

專家導言:

1. 黃長玲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2. 林瓊珠(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3.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活動流程:

12:30-13:00 參與公民陸續進場

13:00-13:15 主持人開場、簡介活動背景、介紹手勢與進行方式

13:15-13:35 專家一導言 20分鐘

13:35-13:55 專家二導言 20分鐘

13:55-14:15 專家三導言 20分鐘

14:15-14:30 休息

14:30-15:30 進行第一階段:開放式討論

15:30-16:30 進行第二階段:收攏審議意見

16:30-17:30 進行第三階段:確認審議意見之強度

現場速記

(1)林瓊珠老師導言:大家好,這也是我第一次參加草根論壇,聽過介紹我更緊張,每個選區制度運作的方式及實踐問題.可分為三類,多數決指選民投票時,可分為單一選區、複數選區,複數指兩個民額以上,在多數決底下只要最高票得勝即當選,創造一種多數,讓政黨取得較多席次.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政黨得到選票可轉化成比例,發現現況並非如此,追求其精神為可以達到一定程度的比例,非百分之百,很多國家有選檻的設置,如得票率門檻,如瑞典是百分之四,丹麥士之二,在比例代表制國家旗運算過程不一,稱最大餘數法,最大平均法,計算規則不會歧視小黨,或者對大黨有利,在使用多是學國家選民投是候選人,比例代表制是以政黨為單位的制度,多數決有選區代表,在比例代表制底下沒有,在實踐上多數決很簡單,投票時只要投一票就可以,計票結果清楚只要高票就當選,比例代表制有門檻設計,轉換比例上較好,如第六頁,選舉制度本身特色有比例性問題,轉換席次高地,多數決不好,若投給落選人即浪費了,比例代表制好很多.

希望希望選民投的票有代表性,即代表性,在國會裡不同立場的聲音,多數決會創造一種多數,比較大的政黨才有可能獲得席次,比例代表制只要拿到一定選票跨款,即可獲席次,代表性較好,選舉會影響什麼政黨進入國會,在多數決下有兩個大政黨,比例代表制較多政黨.多數決容易兩黨制,比例代表制可以促進多黨體系形成.造成政治效應不一,(有人發問)複數選區也是一樣的結果嗎?A:比例性上只要應選名額愈多,選票亦轉化,比例性較佳。Q:可以以表格為主來講?A:有兩種不同選制,比例性及轉化程度為何,若要有不同聲音的代表性,故可以從代表性來看,單一選區相對多數下,因為只選一人出來,有大小黨競爭,通常為大黨的候選人可以當選,只要選票可以衝到最高,即可以得到席次,因此對大黨有利,小黨排後面就不能拿到席次,可以讓大黨超額席次,小黨代表性較差,相對多數絕對大政黨比較有利,形成兩大黨,比例代表性只有有實力可以跨多門檻即可以有席次,使得政黨數目較多,讓單一政黨不會過半數,形成多黨政治.

由一政黨單獨執政,在政治責任上明確、容易

比例代表只有較多代表性,選民投票是投政黨,政黨提出政見時會兼容更多聲音,大黨可以比較有政黨兼顧不同利益的主張,讓異質性高的社會有制度性的管道可以兼容,政黨樹木多,沒有單一政黨可以組成政府,須向其他當聯合,需用有共識的制度方式,不讓政局不穩定,若要多元即可用此

我國用混合制,想要兼顧多數決與比例代表制,選制實踐下一張政黨一張候選人,席次計算上有不一樣的方式,對於政黨票重視的程度,一個是聯立制,一個是並立制,聯立制會先以政黨票為主計算該政黨要得到多少席次,並立制把政黨票和候選人票箱家,即是該政黨的總票數,運作精神上兩個很不一樣。

比例代表制下不同國家不一樣,聯立制的比例性會比並立制好,比例代表制下有餘數法或平均數,兩種結果不一樣,區域選區和不分區怎麼搭配,目前是七比三,會影響比例性和代表性,多書絕下選區劃分的問題,即票票等值問題,選舉門檻要設多高,或影響什麼小黨可以被代表,此為有爭議之處.現我們有兩種選制加在一起

主持人:有一邊多數決,另一邊是比例代表制,中間是混合制,中間靠多數是並立制,另一邊是聯立制,差別在於比例性和代表制,對政治的影響,執政穩定性

長玲就代表性來講解,

(二)長玲老師:要談多元性,簡單的概念,多元這個字,為什麼呢?生活中各式人一間多有,當代的追求多元有一個特色,即有代表,如果我們可以讓大家有效參與政策的話,就很多元,所有的國家都有代表存在,但我們社會上有很多不同性質的人,現實即此,但國會議員的名單來看,選舉的代表好像都很像,又跟現實不太符合,譬如女人有一半以上,但全世界女人女人在國會有超過一半的只要兩個國家,盧安達和古巴,北歐沒有超過一半,日本國會代表性女人不到百分之十,代表性出了問題,不能反映社會的多元,都是男性資產階級異性戀,為什麼那麼多民主國家的選舉出來是這樣呢?為什麼不選足夠多元的代表呢?在現在的選舉制度出現很激烈的競爭即好多資源,但社會現實其實很現實,但相對不利的人就沒有那麼多資源,人類的民主歷程,一百年之前民主都不包含少數族群,當代的政治權力,大家都有一票,其實發生的很晚,傳統上有資產的主流男性的國會,宣稱代表所有人的國會,很多民主國家有反省.需要改變.

要怎麼發生?與選舉制度有關,首先是性別,深受社會主義的北歐國家,重視此事,1970代表女性仍很低,挑戰民主是什麼的想法?前表格裡頭,代表性的呈現度如何,但我們現在考慮得要是不同的身分,不然就會被主流的人來宣稱不需要少數族群的出現,並非不同的想法,包括不同的身分.北歐國家,比例代表制不適天生多元,其實要跟多元價值結合,在實務上容易,才有具體結果,北嘔在政黨名單上有性別比例的考量,四個人有一女性,因為比例代表制在此狀況,造成保守政黨的壓力,即跟進,北歐國家沒有法律規範,完全有政黨自然競爭以後形成慣例,擴散至全球,有的國家訂在法律哩,有些是自然競爭,有些以保障名額,有些用性別中立不會低於百分之四十,即為增加多元性,台灣只看條文不分區保留百分之五十給女性,目前在國會裡片象單一選區的混合制,零八年第一次女性只有十五,零五年修憲早就超過了,要引領現實的改革效果不是沒有帶有限,零五年只有百分之十袋落後現實.

種族的多元性,原住民的有六席席次,山地平地各一半,山平地的區分不是生活現實,又全國的選區只有兩區,現任者有優勢,有資本的有優勢,目前的原住民其實有十六族和傳統文化語言,處境不利的族群沒有機會,改革分案有很多,至少保障十六族都有一個代表,或一族都要有一個代表,人數少的原民可以輪流,或在不分區的名單直接要求,或是在區域裡只要人口到達一定數量,就要有原住民,這些都是我們需要思考的,讓多元性落實

多元性為了確保在國會裡的代表,並非數量上的少數,談多元應該是資源和權力上的少數,而非數量上的少數.

主持人:所謂的代表不是誰代表誰的想法,少數多元不是在數量上而是在現實裡權力相對弱勢的,還有各種方案,中強要回到整體性來討論,還有民間的草案的聚焦

(三)中強律師:在報告之前的現狀做了解,建議各位從六個要素切入,二是原民、三是女性、四是混合制的並立或聯立、五是政黨已裡多少、六是門檻

我們現在的國會總席次是一一三席,政黨比例代表是七比三,並立制,小黨的門檻是百分之五,各縣市立委有七十三席,單一選區一區一席,原民席次共六席,且複數選區,理論上只有要拿三分之一就當選,在單一選區要當選要拿百分之五十加一,婦女的比例在不分區各政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如果是兩席不分區,兩個都是女德獲一男一女,三個不可以兩男一女。

這個制度是多元民主!不具有多元性,最典型是零八年結果,贏者全拿,國民黨的政黨票有百分之五三,總國會席次民黨占七成五以上,就是贏者全拿,只有兩區是民進黨,三重和蘆洲,濁水溪以北都是藍的,造成贏者全拿,可能是五三對四七,即非比例性,還有小黨門檻,台聯拿了不少票但沒席次,偏向多數民主.

選制改革聯盟,零八年立法院個閣委員會十六個召委,民進黨只有零,補選後才有席次,因此要求改變,第一並立制改聯立制,政黨票獲得百分之五三級分得總席次百分之五三,可以當選106席次,若在區域已經五十,不分區就五十六席.

第二增加不分區席次,增加至一比一,國會議員要一五八人,要增加不分區的四十五席,區域和原民的席次都不變.第三降低門檻降到百分之一,小黨很多都會過門檻,可以再討論,

目前國會的方案是一是李應元一是呂學樟,呂案:主張原來七十三席微調增加到八十席,並立制,不分區增加成六十四席,總席次一百五,門檻降到百分之三

李案:各縣市七十三席不變,國會總席次一百五,不分區大於半數,聯立制,大幅加增加不分區,原民各政黨要佔七分之一以上,門檻是百分之五,(進步性?)

台灣民主守護平台,細節不在憲法裡,保持彈性,台教會主張區域選舉恢復為複數選區,更具比例性,單一選區的效果往中間靠,到目前為止,檯面上都不主張大幅增加區域立委席次,競選的成本即不同.

到底是要多數民主還是多元民主?聯立並立?門檻?

主持人:有問題嗎?

台北吳先生Q:第一是瓊珠老師的聯合內閣應是內閣制下的東西,但台灣是總統制,但立法案容易有多元聲音,是這樣嗎?

第二不分區立委變多,如何讓罷免權實現?走向多黨的話,理念和價值須更明確,立委有明顯違反黨的價值的話,可以處分,要如何實踐?

主持人:是選制搞不懂才可以談下去哦

伴侶盟至潔Q:門檻聽起來像喊價,有考慮的原因嗎?現在複數選區,一個選區的差異?多元性的代表性在現在選制不能做是因為認定下不容易嗎?負數票的討論可能?

宜蘭fishQ:為什要區分區域和不分區?理由?是參議院和眾議院的樣子嗎?

板橋翁先生Q:在討論選制改革部分很少討論極端值?區域立委和地方議員的腳色重疊?

隋先生:我支持一趴門檻下修,中國開始來台灣組黨,是否要排除或確認原則?

TONY:國會選制改革人口的比例區份?像美國那樣,才有代表性?分區飯不分區的特別任務,若單一選區增加在地選舉的職責但忘記國會職責?全國都有資格罷免立委,不需要用區域去區分?

潘爸Q:但障礙者的代表呢?現有一百一十三萬人,在資源上非常弱勢,他們的代表性該如何討論思考?聯合國的CRPD公約我們要如何看待?在網路直播要如何顧及視障及聽障朋友?要考量其特殊性?如果看待未來的我們?如老,如病

台少盟大華Q:下修投票年齡趨勢,現很少去考慮世代的正義分配,有考慮到青年參政的比例?可以不分區開始

台障會傑哥Q:不分區委員的協調會會找障礙者去參加,但我們只有間接反映,如很多精障者無法投票,還有很多老人無法投票,該如何?

婦女新知琇瑩Q:席次的增加,區域不分區一比一是最好的嗎?計算方式?不分區仍受政黨牽制,要怎麼實踐代表性,可以牽制政黨?

(主持人總整理)

4月11日下午一點到五點,障礙者促進會,障礙者遇到的處境,更多理解與認識。

賴中強回答

選區劃分票票不等值,增修條文規定每縣市至少一名,連江縣、金門、馬祖,高估;宜蘭新竹票直低估。打破每縣市至少一名,避免這問題。其他國家某範圍被允許,但超過此範圍即違憲。

政黨比例與區域代表是否為兩種功能?

聯立制完全政黨代表比例制的,影響政黨提名。全比例代表制,讓人民直接投鰾誰代表國會。政黨國會議員不完全由黨決定。比如說,新莊立委應該幫新莊講話,爭取新莊建設經費,這會部會是中央極權制度之下,地方需爭取財政資源的變形。

有些國家是全比例代表制,全部選出來即為政黨比例代表。

增加政黨比例代表應該更符增加政黨比例代表應該更符合多元民主。

必須有黨內民主機制,當黨內沒有民主機制,又是國會多數十,這會是一個風險。我們要不藥錠政黨法?

政黨比例代表不等於全國不分區,政黨比例代表投一票就是全國不分區,但很多時候,投一票,就是全國分區的,如果好的立委跟爛的立委放在同一張選票,很難判斷。當政黨比例代表變成是全國分區的,很多國家是分各邦,比如說來因邦的社民黨是一張,柏林的;日本共產黨、自民黨各在北海道提一個名單。如果台灣比照的話,

長玲回答:區域不分區的不部分,國際上採用政黨比例制國家事實讚是分區的,病例至聯立制才是混合至,單一選區的國會議員與地方重複,單一選區的罷免是困難的,政黨比例制的國家黨紀強,讓政黨控制黨員,動態而非一次性,坦白講面臨某山頭伴不喜歡,有地方勢力,無法控制,與選制相關,門檻參考國際經驗,都是在談國會席次的門檻,即總票率才可分配,還有另一種政黨補助金,我們可能把席次降三趴助金降一趴,對於小黨有幫助.民主國家中憲政體制和選舉制度要互相搭配,嚴格來說制度的選擇同時考量在全球的體制裡頭,有總統制內閣制,單一選區複數選區混合制,同時考量時擔憂拉丁美洲格局,總統制政黨比例袋比照,有民意總統,國會會有很多黨,形成劇烈國會對抗,總統可能訴諸全民,不顧國會,有時需要並同考慮

投票不只一票,國際上如澳洲是單一選區制,但投票時可以排序,計算時先看這個選區裡是否有得到百分五十的第一順位,在一輪一輪計算,排除,投給他的票在用次序分散到其他人,直到有人成為大家最願意支持的人

代表性,考量人口比率,設計沒多少人就有一席,美國即平衡大州小州的利益,參議員的比例是不變的,眾議院即按人口比例,平衡人口平等,台灣現在最適席次,大國是八到十五萬選一個,台灣大概是兩百多席,

多元代表性時,真正的考兩是否要體制化,我個人認為納入體制考量,方式可以用法律規定以下的東西需有代表出現,但可能出現一黨一魚多吃,符合多個條件,我感謝身障者在場,提出每個人都有身障的時候,所謂的狀態會在大家身上出現

有一些國家開放移民跟移工的代表權,可以參加地方議會選舉,青年也是,你要制度化到什麼程度,目前五們看到實際操作裡頭是徹底制度化的,做得好是因為比例代表制的緣故

主持人:接下來白板主持人要簡單做個摘要,大概五分鐘,可以讓大家去上廁所

又豪:談到了多數決的價值,多數決的比例較低,反映多數觀,比例反映多元價值,票票不等值,不分區門檻,究竟要多數民主還是多元民主?

怡碧:多元指的是什麼?如果要國會呈現多元可以從哪裡改進?從選制,實證可以反映多元現實,台歪可以用法律規範政黨提名名單,性別名額的保障,原民可以用一族一個,或城多元與異質.提到少數多元時要考慮到特定族群的權力及資源

又豪:立委的產生?代表性制度須做改正嗎?不分區立委的比例是否過低?門檻是否過高?多數民主的傾向須做修正嗎?提出很多改革的主張,即選制的想像?

主持人:不能太受限台灣的選舉經驗,接下來可以在現在裡面,立委如何產生?代表性?原民女性的族群的法治規範,但其他還需要更多的討論?不分區比例?小黨門檻?小黨要思考補助金,現為三點五趴,黨的內部民主機制?

現在請翻到第四頁,要進行群眾的會議手勢.

(第一階段開放式討論)

TONY:不分區跟分區有不同的功能,人數比例要一半一半,選比例的代表是聯立制,保障小黨,社會上有不同族群,要如何保障?黨紀無法代表民意?罷免應是讓全國人民檢視,都有權利行使對某一立委的罷免.

主持人:分區和不分區有不同功能和職權,傾向各半席次

(比不確定)志成:台灣目前的選區問題,人數落差大,因為分區人數少,如果現在不想讓立委人數大增加,又讓不分區有代表,這樣只能增加立委席次,卻可能造成立委席次降低,現在不分區的提名方式可能產生台北看天下的情況產生

主持:立委總席次不增加,不認為各半是好的,若現在學界和名人進入不分區,造成天龍國分區,但前提是真的立委席次不增加嗎?

TONY希望可以往聯立制靠,大家覺得這樣可以保障小黨,贊同嗎?

看起來是希望保障小黨空間

不分區的黨紀要怎麼思考?罷免?

有人有新的想法嗎?

陳乃瑜:我想要討論是否要同時思考現行的政黨種類不多,但討論議案的形式秘密又黑箱,當小黨很多時權責分配不清,這樣或許要有更多配套讓政黨討論議題有更多的公開透明

主持人:大家贊成乃瑜說的嗎?(無解)

思賢:澳洲的選制可以參考,用排序的方式,就不需要擔心讓我最不喜歡的人選上,就是棄保效應,如今台北市長選舉中有選舉人的聲音消失了,這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主持人:但會比現在複雜,要思考排序

(比不同意)TOYO:會增加非常多廢票,因為政黨操作廢票太容易了,要讓大家搞懂規則已經很困難,又進入有更多緊張,所以擔心有更多廢票

(比不確定)年佑:如果選制要改的話要考慮更多整體的意義,一個總統或很多立委是否有不同考量

主持人:請長玲來講解澳洲的選舉機制

長玲老師:澳洲的運作細節我無法回答,但沒有很複雜,這個選區裡有十個候選人可以去排序,排了一到十,開票時就開每個人選的一,得到第一順位得但沒超過百分之五十,把票少的人重新拿出來分配,有兩輪投票可以避免棄保效應,澳洲在科技不發達下已經可以做了

恩恩:在思考排序時套用的單一選區裡,可以用在複數選區裡嗎?

喵喵:中選會的選制很臨時,委託給地方的政府,排序比較適合單一選區,太複雜了,澳洲是多黨林立,但台灣不是,在修法上在社團組織上開給不分區給小黨,讓大黨不進,反而比較好一點,需考慮我們的中選會不是常態性的,這樣不只是修憲

主持人:中選會應該是常態性的,但在規劃上、技術運作上才是零零碎碎的,另外排序在複數選區上很麻煩,又在不分區上可以多給小黨名額

fish:選舉制部細節不要放在憲法裡,票票不等值的選區

劃分要再考慮,立委席次是否要增加,如何才是最適席次?我覺得以人數做比例,多少人可以有一個立委

傑哥:分區跟不分區,在實務上官員重視分區選出來的委員,不分區就會打折扣,立委的目的在制衡行政部門,哪一種制衡可以讓行政部分進步?我自己認為分區的委員應該要比較重視,可以過半,在NGO中找政府會希望區域立委出來,較有力量,這是實務經驗.照澳洲的方法很好,但中選會很保守,我們也跟他們交涉過,投票技術上的考慮,但中選會太保守了,我們已經落後太多了.中選會要換腦袋了!如何實踐及配套要做好

TONY:人口比例只要立委按憲法選出來,有符合憲法比例,美國的制度的代表意義不一樣,是否有辦法區分不同功能的立法院?

(主持人整理前述發言)

亞一桑:選罷法規定保證金制度,門檻是否太高了?錢不是衡量某人是否適任的標準吧?

主持人:隋先生要回應

隋先生:哈囉,我也跟前面的人有同樣的意思,我的目的要主張全額公費選舉,破除不義黨產優勢,回歸公平選舉,可以避免官商勾結,限制參選人不能用自己的資金來廣告宣傳,需要明確規範其公平性

主持人:大家同意公費選舉和取消保證金嗎?有人要回應

曼婷:一個現實問題,若全面公費選舉,對小黨要擴張的可能較低,就像把席次減半

主持人:曼婷對於保證金降低沒有意見吧?是

(主持人整理前述)

請大家手勢是否選舉制度不在憲法中制訂嗎?

隨先生不確定:若公費選舉配套完善的話,維持公平性原則是ok,或對於他國的威脅也可以列入原則裡,可以放在選制裡面

嘎佑:比較好奇的細節是什麼?還是現任立法委員可以任意修法如果那麼容易規定?公費選舉的機制是?

變動性很高是否立委可以球員兼裁判

長玲老師:複數選區的排序,芬蘭有政黨比例代表制,如今不分區,芬蘭的名單容許選民自己排序,等到計算時的第一順位選民決定,回到你選制的不同隊多元性產生的影響不一樣,在社會現實裡選民會有心理狀態,下意識像主流群體靠攏,芬蘭發現容許選民排序時,還是把主流族群牌在少數前面,這個多元性會導向最主流的圖像.

細節不要放在憲法哩,憲增第四條把席次規定起來了,應放在選罷法哩,但公費選舉就是原則,如到底要不要設額度如何做可以在選罷法裡頭規定,操作可能性很多,如海報只能出現在某區,媒體時段限定特定時間,什麼資源,不只金錢投入,公共資源禁用

中選會是常設機關,但是委員制,不能決定選舉制度,但有選務的細節執行,如輔具,電腦,如果在選罷法裡有規定,委員的積極性就可以去做.電腦投票涉及政治信任,就是法態信,還有同胞的信任,亂投還是亂投,研究上已經有研究人類行為現象,並非技術為題,是價值與信任的問題.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

       四

主持:現有七組問題

至潔:排序的選票方式,可以不以排序方式選出嗎?可以同時頭兩個人,是否可以投兩個以上?這樣可能票票不等值,但一號候選人只能收到一票,只是你可以投給其他候選人

至潔:單一選區還是複數選區?如果單一選區可以投很多人很奇怪

韋任:就算是單一選區還是可以,只要比得票數更高就可以當選,如這次台北市選舉

鄭先生:台灣選舉實在很不好,保證金,區域的委員跟不分區委員的差別很大,因為前者是一票票選出來的,服務就好嘛,功能的不同

FISH:立委保證金是二十萬不是兩百萬,我想最適席次都可以得劃分下,類參議院 類眾議院較像區域選舉,為了功能區域的不同,除了政黨可以提名以外,民間團體是否有機會提名的資格?就只提不分區名單,這是一個選區的單位

一縣市可以選出來自己的分區與不分區

TONY:選制不入憲法,相對修憲的門檻是否要降低,可以細緻去規定,像不分區立委還是評鑑很好,分區還是服從黨意

主持人:4/18有一場自己的憲法自己改的草根論壇,非政黨可以修憲,政大公企中心舉辦

大華:

長玲:藍第一波的黨務改革在不分區裡投不能低於百分之四十,綠用性別比例原則就做出,從憲法制定裡已經有團體代表了,但民主化已經丟掉了,當年的中華民國是有進步性的,但國民黨以後威權統治一黨獨大,團體代表都變得沒有代表性.曾經的制度搞不好是有趣的,好像有點路徑依賴,反省過後調整.

曼婷:選多數是可行的,澳門跟香港是有團體議員,有些族群是沒有團體的,

隨先生:下修十八的門檻沒有被納入,可以加入,中選會的資格和選舉的防衛機制,罷免,都應納入明確規範裡.

主持人:4/26有一場下修十八歲的草根論壇

年佑:第八頁之後有對原民選制的資料,好像忽略了,但大選後會把山區畫成是藍色的為嘲諷,為什麼我們的文化或讓大家對於選舉結果嘲諷原住民都投國民黨,卻不發問或討論,我們是否要一邊關注現實還要關注少數族群

主持人:3/25在慕哲有關於原民的討論,歡迎參加

為什麼修憲要兩階段,就是我們需要很多細節的考量

第四頁用手勢釐清意見強度

  1. 分區與不分區是否可以平衡:前提是總席次增加,好像滿多朋友同意
  2. 我們希望選制的修改朝聯立制修法以利小黨的發展空間:同意
  3. 在單一選區可以透過優先排序的方式在選票上計算,可以選出不是我們最討厭的那個人,即改變現有只能投一票:幾乎同意,一位朋友不確定
  1. 選舉制度的細節,要改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技術問題不要放在修憲裡面:同意,曼婷反對,主張分層,元首要放憲法,民意代表可不用。
  2.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選區劃分,台灣的選區劃分,配合聯並立制思考,重新思考人口比例數最適委員規模,可以重新劃分:多數同意
  3. 是不是大家都贊成各級選舉的保證金應該下修:多數同意
  1. 台灣可以全部公費選舉,避免黨產官勾勾結資源不公平,有人主張不利小黨參加,又包括公共經費使用,媒體資源:不確定多,反對、同意皆有。

其他問題不夠時間討論細緻,第十四頁有街頭論壇,還有其他的草根論壇:

白板紀錄

林瓊珠老師

1.選制運作方式

(1)多數決、選區-單一(贏者全拿)

                          -複數(市議員)

某一政黨 政黨比例代表制

※政黨可能「過芬代表」

選票→席次

※一定比例性(<100%)

※席次分配門檻(Sudan 4% Den 2%)

※運算規則:最大餘數/最高平均

2.多數決vs比例代表制

※候選人-多數決:候選人=選區代表

               -代表制

※政黨

3.比例性:多數決的問題

(1)選票轉換率(比例代表>多數決)

4.代表性:國會中不同立場者的代表

(1)多數決→兩大黨    兩黨制(政黨數少)

(2)比例代表→多黨制(代表性高)    多黨制

Q:複數選區呢?

→比單一選區高?

※反映不同民主價值→多數決:多數民主 兩黨競爭、單一政黨執政,責任清楚、                     

 政治穩定

 →比例代表:多元民主納入多元利益(大黨政策&小黨席次)

   聯合政府,不一定不穩定

相對多數vs比例代表

(1)比例性=選票←→席次轉換率

(2)代表性

(3)政黨數

 少vs多

(5)混合制

1.席次計算→聯立(總席次用政黨票決定,再來決定區域與不分區席次分配)

  比例性較優

 →並立(總席次=區域+不分區)

(6)選區劃分←→多數決

(7)比例代表制←→席次分配門檻

 黃長玲老師:

 1.多元

 a.為什麼要談多元?(社會生活多元)

                       ↑                    how:※選舉制度的重新設計

 Prob1. 國會中缺乏多元代表(eg 女性)無法反映多元(男性、中產、主流、異性戀)                  

            (盧安達、古巴>50%,日本<10%)        

            ↑        

           why?

2.受限於選舉競爭(資源)

                    

 (1)女性

(2)不同立場 在國會的代表(比例代表制在實務上較容易操作多元)

 身分 (eg性別、性傾向)

現況:不分區名單男性=50%

但區域:不分區=7:3

(所以30% x 50%=15%)

種族

(1)現況:山地/平地

(2)山地vs平地

 ◎非生活現實

 ◎利於現任者、有名者

 ◎忽視16族間的異質性

→方案1.一族一個

 2.或依賴民族議會,小族輪流推派代表

  3.不分區名單

 4.保障原民

何謂「少數」?

1.非數量

2.資源、權力的差別

   代表再現

重點:

1.多元/多樣的社會生活現實─────→國會

How?

2.選制改革

(1)比例代表較利於操作

(2)立場+身分的多元

a.政黨提名名單----------慣例/法律

性別:

種族:原住民—不分區名單/一族一個/民族議會/區域當選名單保障原住民

(3)對少數(資源、權力不足者)的保障

賴中強律師:

現狀          多數決  比例代表

1.立委產生113(分區:不分區)

2.原住民代表6(山地、平地各3)

3.女性代表:政黨名單女性比例至少1/2

4.並立vs聯立:並立

5.不分區比例30%

6.小黨門檻5%

→多數民主的設計

1.單一選區(贏者全拿)

2.小黨門檻過高

3.小黨門檻1%

改革

1.並立改聯立

2.不分區席次↑(跟區域立委1:1)

二、國會方案:呂學樟

1.區域立委75→80

2.並立制

3.不分區34→64

4.小黨5%→3%

三、國會方案:李應元

1.區域不變

2.不分區調整至77

3.聯立制

4.原住民政黨名單中要有七分之一以上(所以11席)

5.小黨5%不變

四、民主平台

1.法律層次

五、台教會

1.區域→複數選區

(提問)

吳先生Q 比例代表→聯合內閣?(中央體制之差)

           Q 不分區↑,罷免難度↑

           Q 不分區門檻的判準?

           Q 複數票的可能?

翁先生 為何只討論混合制?

隋 5%↓防衛性民主?

Tony 選區人口比例票票不等值?

 區域/不分區的利弊?

 罷免 全國性發動?

潘 障礙者身分代表?友善參與環境?

華 世代的代表性?

 不分區出發?

選區劃分與票票不等值

1.修法(現行以縣市為單位)

2.不分區vs區域的考量

(1)聯立制(混合制)

→人民更直接選出代表

(2)全比例代表制

(3)不分區的罷免

→增加政黨比例代表席次產生的疑慮

→黨主席的控制←→黨內民主控制

※政黨比例代表制不見得是「全國不分區」;如德國,是全國區域比例代表名單

(4)門檻:席次分配門檻/補助金分配門檻

(5)憲政體制x選舉制度配合

總統       單一選區

內閣    x  複數選區

半總統     混合制

tony:不分區vs分區

(1)各有功能

(2)50:50     萬一席次不增,票票不等值的狀況↑(因為區域↓),不分區提名可能不切實際(台北看天下)

(3)聯立制

(4)弱勢族群的代表性(ngo團體提代表、不分區保障青年)

(5)黨紀(代議士代表選民還是政黨?)

(6)立委接受全國監督

乃瑜:密室政治須有配套

思賢:棄保→參考澳洲可排序(toyo:可能太複雜、造成廢票問題)

   

ny:排序與選區之關係(單一還是複數?)

ann:排序可以在複數選區運作嗎?

miao miao:選制難以改變(中選會沒有能力、排序相對複雜)

fish:選舉細節由憲法還是法律規定?票票不等值,eg以人口為基數(兼顧人口與地理區域設計的立法院→兩院制?)

fish:1.各地理區域各自選出自己的分區與不分區 2.NGO團體代表

傑哥:從行政─立法互相制衡觀點,區域>不分區;投票技術(科技)

yalisa:保證金門檻應該下修

隋:公費選舉、取消政黨補助

manting:取消政黨補助扼殺小黨

隋:公費選舉如果完善→入憲

長玲:

1.芬蘭=複數+排序

2.對排序的學界討論

單一選區→較難靠向多元

3.公費選舉

海報陳列與內容、徵用broadcasting時段

4.中選會不能決定選制,只能處理選務

5.投票機制←→政治信任

法位階=法律層次←→公平價值入憲vs防衛性民主考量 細節?如何避免制度頻繁變動?

門檻:保證金門檻↓\\

代表性:提升多元代表

選區劃分:更多想像(不同選區設計、兩院制)、依人數比例劃

(票票等值)

聯立/並立 a.聯立制(小黨) 小黨林立的配套→議事、決策透明

b.棄保問題 澳洲制更好(更表現偏好)

中選會態度保守(不願回應身心障礙者訴求)、非常設

偉任:1.投多人不排序(regardless of 單一或複數)

隋:罷免不得宣傳,應明確訂定

原住民代表問題、團體代表(?)、參眾議院的想像、罷免、代表性暫時沒有太多討論

憲動盟主張兩階段憲改

manting:選舉原則入憲,細節由法律規定